江门市蓬江区直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发表时间:2023-05-22 15:23来源: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网址:http://www.pjq.gov.cn/jmpjqjyj/gkmlpt/content/2/2858/post_2858856.html#598 一、招生计划 2023年秋季学期,江门市蓬江区直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如下: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蓬江区户籍适龄儿童。 2.父(母)在蓬江区购房的非户籍适龄儿童。 3.父(母)在蓬江区居住并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异地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 4.政策性照顾生 按以下文件,对符合条件的儿童给予照顾,优先安排学位: (1)烈士、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文件依据:国家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19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组通〔2017〕44号)。 (2)现役军人适龄子女、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适龄子女。文件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 (3)经认定、评定和举荐产生的且在蓬江区内居住和服务的顶尖人才、一级人才的适龄子女。文件依据:《关于印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才工作局关于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评定和举荐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32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集聚新时代人才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的通知》(江府〔2019〕1号)。 (4)先进人物的适龄子女。在蓬江区辖区内居住和服务,近两年受到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名誉表彰的先进人物或劳动模范的适龄子女。 (5)经认定、评定和举荐产生的且在蓬江区内居住和服务的二级人才的适龄子女。文件依据:《关于印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才工作局关于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评定和举荐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32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集聚新时代人才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的通知》(江府〔2019〕1号)。 (6)父(母)户籍在蓬江区且在蓬江区内居住和服务的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消防员的适龄子女。文件依据:《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江门市贯彻〈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江府〔2020〕38号)。 (7)为我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人士的适龄子女。包括江门市荣誉市民的适龄子女,蓬江区大型企业和纳税大户的高层管理人员[指上一年度(2022年)蓬江区纳税前20名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且已担任该企业一年以上的董事会主席、总裁、总经理等职务]的适龄子女。 (二)招生条件 1.年龄范围 小小班招收2.5—3周岁的幼儿(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出生); 小班招收3—4周岁的幼儿(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招收4—5周岁的幼儿(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招收5—6周岁的幼儿(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 2.身体状况 适龄健康儿童无传染病。幼儿入园注册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31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政策照顾生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31日。 (三)现场随机派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料核对及面谈:安排在随机派位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办法 (一)小班、中班、大班报名办法 1.填报信息。家长可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址(http://jmzsbm.jiangmen.cn/pjchild/wp/loginsign.html)或扫描二维码进入蓬江区直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的操作指引如实填报基本信息,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确认提交后有关信息不能再修改。 2.选择志愿。江门市蓬江幼儿园、江门市蓬江区机关幼儿园、江门市蓬江区第一幼儿园、江门市蓬江区紫茶博学幼儿园、江门市蓬江区实验幼儿园(暂定名)等5所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同时进行,每位适龄幼儿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幼儿园报名。 3.报名确认。确认提交后,家长将获取一个报名号(报名号仅作为幼儿报名标识,与电脑派位录取结果无关)。报名幼儿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共用一个报名号。 (二)小小班报名办法 小小班可接受意向登记(家长可致电各幼儿园进行意向登记,详见第七点),视报名人数确定是否开设班级。具体报名方式另行通知。 (三)政策性照顾生报名办法 符合政策性照顾生报名条件的,可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持幼儿出生证、幼儿和监护人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符合政策照顾的证明材料,到各幼儿园(地址详见第七点)提交政策性照顾生书面申请。 五、招生方式 (一)学位安排顺序 符合政策照顾条件的儿童优先安排直接入园,剩余学位面向蓬江区户籍适龄儿童和在蓬江区居住的非户籍适龄儿童招生。其中,蓬江区紫茶博学幼儿园和蓬江区实验幼儿园(暂定名),50%学位招收幼儿园所在小区【博学名苑和铁建城(江湾花园)】的适龄儿童,50%学位面向社会招生。 (二)派位方式 1.若报名人数少于幼儿园招生计划,直接安排已报名的幼儿入园;若报名人数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以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已报名的幼儿入园资格。 2.报名幼儿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共用一个号码,若获得派位且经审核符合入园条件,则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3.若有获得派位的幼儿不符合入园条件而产生空缺学位,则按排位序号依次递补。幼儿园在面谈及核查资料期间内通知递补幼儿家长办理相关手续。 4.未获得派位的幼儿,由家长自行联系其他幼儿园就读。 5.拟录取的幼儿名单,将在“蓬江发布”微信公众号、蓬江区人民政府网、各幼儿园的宣传栏公布。 (三)资料核对及面谈 1.确定政策照顾名单。派位开始前,幼儿园通知申报政策照顾幼儿的家长到园核对资料,并与幼儿面谈。届时,请家长携带孩子并持幼儿出生证、幼儿和监护人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符合政策照顾的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核对。 2.获得派位幼儿面谈。派位结束后,幼儿园通知获得派位的幼儿家长到园核对资料,并与幼儿面谈。届时,请家长携带孩子并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核对。 (1)蓬江区户籍适龄儿童:幼儿出生证,幼儿和监护人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等证件。 (2)父(母)在蓬江区购房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幼儿出生证,幼儿和监护人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在蓬江区购房的房产资料。 (3)父(母)在蓬江区居住并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异地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幼儿出生证,幼儿和监护人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在蓬江区合法就业证明(2022年9月1日-2023年2月28日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居住证明(2022年9月1日前由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签发且至2023年2月28日仍有效的居住证,如父母属于五邑地区户籍不能办理居住证的,可提供江门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备案的蓬江区房产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四)办理注册 经面谈和核查资料,符合条件的幼儿办理入园注册手续。若面谈过程中发现幼儿报名资料弄虚作假或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园条件的,将取消该幼儿入园资格,其责任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担。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通知办理幼儿入园注册手续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须到幼儿园办理入园注册手续,未办理的将取消幼儿入园资格。如被取消入园资格的幼儿,由家长自行联系其他幼儿园就读。如无特殊原因,开学后一个月内未上学的幼儿,将取消幼儿学位。 六、收费标准 江门市蓬江幼儿园(园本部、泰宁里园区、篁庄园区)、蓬江区第一幼儿园、蓬江区紫茶博学幼儿园(江门市蓬江幼儿园分园)、蓬江区实验幼儿园(江门市蓬江幼儿园分园)每人每学期5250元(一学期按5个月收费,1050元/月);蓬江区机关幼儿园每人每学期3825元(一学期按5个月收费,765元/月)。上述幼儿园保教费均按学期收取,幼儿园服务性收费(伙食费、托管费等)根据幼儿实际需要按月收取。 七、其他 (一)咨询方式 (二)江门市蓬江区直公办幼儿园均为全日制幼儿园,不设幼儿寄宿,不设校车接送。 (三)蓬江区紫茶博学幼儿园和蓬江区实验幼儿园(暂定名)根据园区建设情况确定开园时间,具体开园时间另行通知。 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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